[摘要] “凭证”持有者在8月 1日至2012年2月28日的规定时间段内,在本市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自主选择购买成套商品房或二手房一套,但户型面积最小不低于60平方米,最大不超过144平方米,方可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而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住房的,补贴凭证作废,若要继续享受补贴,需要重新申请。
从个人申请报名到申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历经半年多时间,通过初审、复审、终审以及现场公示、媒体公示、网上公示等阶段,7月29日,岳阳市房改办发放《岳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凭证》工作结束,共发放“凭证”310份。
“凭证”持有者在规定时间内选购住房、办理权证、交缴相关资料后,将于明年获得相应的货币补贴。
今年1月份,我市出台《2011年度岳阳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针对我市中心城区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低收入家庭,实施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
据了解,我市中心城区今年共收到货币补贴申请对象393户,补贴对象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核实、公开公示、部门审定”的程序,层层把关,阳光公开操作过程,严格实行“三审三公示”,最终确定了符合条件的对象310户,并发放了补贴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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